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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启2022年下半年!又一地继续延长资质有效期,6省已发文或还会增加!新资质标准何时出台?

来源:行业动态 阅读量:942 发表时间:2022-06-01 08:30:00 标签:

导读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到底什么时候正式颁布实施,依然是建筑行业朋友的重大关注焦点。

继云南、四川、北京、湖北、湖南五省(市)发布通知明确再次统一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后,今日(5月31日),又添一地内蒙古住建厅发布《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明确:


1、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含住建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等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其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2、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区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3、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早于2022年12月31日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照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目前已有6省(市)宣布继续延长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

(详情可看《住建委再次延长企业资质有效期!目前3地已发文,预计会继续增加》


2021年年末,河南、福建、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山西、山东、上海、海南、宁夏、江苏、重庆、新疆14省(市)相继宣布企业资质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云南、青海、浙江、内蒙古、湖北、北京、湖南、河北、陕西10省(市)相继宣布企业资质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详情可看《江苏、重庆、新疆今日宣布企业资质延期至明年12月31日!目前24省已发文》


如今,仅剩青海、浙江、河北、陕西4省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是延长到2022年6月30日。如果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在六月底前落地施行,那这4个省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政策可维持现状,但如果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晚于今年6月底施行,那可以预见,接下来青海、浙江、河北、陕西也会相继宣布再次延长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


至于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到底什么时候正式颁布实施,依然是建筑行业朋友的重大关注焦点。


5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函中明确:


2022年2月,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现行的三级、二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详情可看《最新官方消息:新的资质标准预计6月底颁布实施!》

 

从这则官方消息来看,新的资质标准预计在下半年颁布实施,很大可能是今年下半年发布新标准,然后年底执行,这样可以和资质的延期对应上。但也是预计,只能说是有这个可能,或许还会延后。如今,大家唯有耐心等待住建部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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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内建行〔2022〕77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保障改革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等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其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事宜,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区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六、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早于2022年12月31日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照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471-6945165  0471-6945002


2021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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