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导读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7月1起,推行资质审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因住建部
关于工程资质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年7月1起,推行资质审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因住建部还未出台相应细则,为妥善处理我市资质审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自6月11日起受理的权限内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审批等资质因需要履行公示、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7月1日前办结的风险,请有关企业合理安排好申报工作。7月1日以后,以上各类资质审批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新发布实施细则执行。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1日